1548年,即明嘉靖二十七年。是年在浙閩沿海從事走私貿易的葡萄牙人與明朝官軍發生衝突,屢遭驅逐,損失慘重。但衝突之後卻產生了兩種意料不到的結果:一是葡萄牙人從此把走私重點從浙閩沿海重新轉移到廣東沿海的浪白澳,以致於後來在澳門建立居留地;二是明政府自此之後罷浙江巡撫而不設,海禁隨即大弛,海寇活動更形猖獗,遂導致了震驚中外的“嘉靖倭患”。正如顧祖禹在《讀史方輿紀要》中所言:“嘉靖二十七年以後,禍乃大發,論者謂東南之倭亂,閩實兆之也。”可見1548-1549年的通商衝突實係中國海外貿易史及中葡關係史中之大事。然而,有關此次衝突的起因與經過情況,中外史書記載卻出入頗多,故本文擬在比較中外有關史料的基礎上,對衝突之過程作一初步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