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英國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漢語教學及其影響

譚樹林、孔令雲

英屬廣州商館旨在為解決翻譯問題而開展的漢語教學,歷經僱用華人擔任教師與英國人自行教授兩個階段,持續近一個世紀。它不僅為商館培養了一批通曉中文的翻譯、商務及管理人材,而且開英國漢語教學與研究制度化之嚆矢,對19世紀英國漢學發展亦起到一定推進作用。

商館 (Factory) 又稱夷館,“為夷人居停之所”(1),亦即貿易辦事處。英屬廣州商館 (The 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即為英國東印度公司設在廣州的貿易機構,為西方各國在廣州設立最早之商館。(2) 隨着1757年清廷改變了對西方的海外貿易政策,廣州被指定為唯一的對外貿易港口,廣州商館遂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代表英國享有對華貿易壟斷權的官方組織,迄至1834年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壟斷權被取消,中英關係史實際上就是廣州商館史。正如馬士(Hosea Ballou Morse, 1855-1934) 所言,1840年之前,“除了東印度公司大班之外,中華帝國不承認不列顛政府在中國的任何官員”。(3) 本文不擬對廣州商館做全面研究,僅就其旨在解決中文翻譯問題而進行的漢語教學活動及其影響略陳管見,請方家指正。

英屬廣州商館漢語教學之緣起

旨在開拓東方貿易且享有英王授予的貿易特許狀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很早就謀劃開展對華直接貿易。1610-1613年,到東方經商的尼古拉 • 道通 (Nicolas Downton) 曾帶有英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1566-1625) 致中國皇帝的信,提出要拓展中英商務。然而,當信送到時,“沒有一個中國人,敢於翻譯和轉送這些信;該國法律對這種人是處以死刑的”(4)。據此可知,在英國東印度公司試圖與中國發展商務之初,即已面臨中英語言溝通問題。遺憾的是,這一問題直至中英通商一百多年後,仍沒有得到妥善解決。英人蘇珊 • 斯蒂夫勒 (Susan Reed Stifler) 甚至將其稱為中英關係中最反常的事件之一。(5)

此種局面的形成,中英雙方都有責任。從英國方面來說:首先,英國漢學研究與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等國相比嚴重滯後。英國漢學研究滯後,則與其對華宗教傳播的滯後極有關聯。16世紀以降,隨着天主教對華傳教事業的開展,赴華傳教士成為第一批掌握中文者,也成為歐洲人獲取中文知識的重要途徑。荷蘭學者高利烏斯(Jacob Golius) 雖然收藏了不少中文書籍,但他對它們一竅不通,由於荷蘭本國沒有赴華傳教士,高利烏斯直至在阿姆斯特丹遇到自華返歐的意大利耶穌會士衛匡國 (Martin Martini, 1614-1661),才獲得了一些有關中文的知識。(6) 英國的情形同樣如此。雖然英國人接觸漢字很早,有“現代速記之父”之譽的英格蘭人布萊特 (Timothie Bright,1550-1615) 在1586年出版的著作中就曾對漢字進行了一番評論,指出中國人儘管方言不同,卻祇使用一種字元語言通行全國;他還指出中文字母無限,記憶起來非常麻煩,極易使學習者灰心喪氣。(7) 弗蘭西斯‧培根 (Francis Bacon) 在1605年出版的《學術的進步》一書中,對漢字也有這樣的評介:

在中國和遠東 (the High Levant) 諸國,使用真實字元書寫,這些字元大體上表示的不是字母或詞,而是事物或觀念;以至於在這些國家和省區間,人們不理解彼此的語言,卻能閱讀彼此的文字,因為這種字元比語言更廣泛地為人所接受。(8)

但是,由於以安立甘教 (Anglican) 為國教的英國,其最初傳教區域集中在美國、澳洲、加拿大等英國殖民地,18世紀起才轉向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俟英國傳教士抵中國傳教已是19世紀初的事。因此,儘管自17世紀後,隨着中英貿易和文化交流的增多,牛津大學博多利安圖書館 (Bodelian Library)、大不列顛博物館等收藏一些中文古籍和文獻,它們有的是由英國散商攜入,更多的則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從澳門購得,但它們祇是在圖書館被雜亂地堆放着,“沒有一個讀經通史的英國人告訴讀者如何使用那些典籍”(9)。甚至這些文獻的編目,也是由擔任博多利安圖書館館長的英國著名東方學家湯瑪斯 • 海德 (Thomas Hyde, 1627-1703) 聘請隨比利時耶穌會士柏應理 (Philippe Couplet,1624-1693) 赴歐的中國天主教徒沈福宗 (Michel Shen Fo Tsoung,或 Shen Fuzong) 完成的。(10)館中保存至今的1686至1687年購書賬目中還有這樣一條記錄:“請一位中國人編寫中文書目支付他的食宿六鎊。”(11) 而這位“中國人”就是沈福宗。據說沈福宗在牛津期間,除整理編輯館藏中文書目外,還曾教授海德學習漢語。海德雖然被稱為“英國東方學之先覺”(12),但因其隨沈福宗學習中文時間不長,估計中文能力不會太高。

有史記載的18世紀在英國本土另一個學過中文的是威廉 • 鐘斯(William Jones, 1746-1794)。威廉 • 鐘斯是一位比較語言學家和梵文學家,對東方尤其中國歷史和文明很感興趣。他曾經讀過柏應理和殷鐸澤(Prosper Intorcetta, 1625-1696)用拉丁文合譯的《大學》和《中庸》等書,並藉此對儒家學說產生濃厚興趣。1767年冬天,鐘斯開始自學漢語,幾年下來居然能借助字典,閱讀《詩經》原文。後來他又跟一名叫黃阿東的廣東人學習漢語,還練習過漢字書寫。(13) 儘管“他認為漢語並不像一般歐洲人所說的那麼難學”,顯然他本人的中文能力遠未達到精通的程度,因為1792年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 1737-1806)使團來中國時,在全英國為使團尋找中文翻譯,卻未見有人提及威廉 • 鐘斯。(14) 足見他的中文能力未被認可。

其次,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對華貿易時,捷足先登的葡萄牙人因租居澳門這個便利的商埠而執歐洲對華貿易之牛耳,“從1517年以後的一個世紀以上,到中國去的歐洲商船都是葡萄牙人的”,葡萄牙語“在某種程度上是沿海的通用語”。當然,中葡貿易中所使用的這種語言已非純正的葡萄牙語,而被稱為“澳門葡語”,印光任、張汝霖則稱之為“澳譯”。(15) 當時擔當中外貿易媒介的就是掌握中葡語言的通事,而英國東印度公司最初的對華貿易也是通過他們來進行的,所以公司要求“對中國貿易的英國船上大班,首先需要具備葡萄牙文的知識”(16)。進入18世紀後,隨英國對華貿易的發展,英國人開始成為中西貿易中的主角,在澳門葡語基礎上逐漸形成一種新的語言,稱“廣東英語”(Pidgin English)。(17) 對此,美商威廉 • C • 亨特 (William C.Hunter, 1812-1891) 這樣寫道:

[廣東英語] 在英國人在廣州出現很久之前已有它的根源。這可以在其中找到一些葡萄牙語和印度語的混合來證明,後者的來源可能是由那些最初經過印度的西方來客傳來的。英國人在一百多年後才到來,他們語言中的一些辭彙逐漸被吸收進去,增加到使葡萄牙語消失,葡語便祇限在他們的殖民地澳門使用。後來英國最終成了最主要的貿易者,這種語言便成了了著名的“廣東英語”。(18)

從1715年起,廣東英語“變成中國貿易的通用語”(19)。清政府指定負責與商館貿易的行商和通事所使用的就是這種外語。廣東英語曾在一百多年或更長的時間裡充當廣州外貿通用的商業語言,並成為鴉片戰爭後曾流行於上海外灘的“滬式洋涇浜英語”的前身。(20) 借助廣東英語,英國大班與中國商人的直接溝通成為可能。然而,也許正是它的存在,阻滯了英人對中文的學習,以致馬戛爾尼使團來華時,在英國竟找不到一位通曉中文者作翻譯。

從中國方面講,清政府根本禁止國人教授外國人學習中文,也是導致英國東印度公司長期缺乏中文翻譯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1759年“洪任輝 (James Flint) 事件”(21) 後,李侍堯在奏文中將事件的原因歸結如下:“[⋯⋯] 細察根源,縱由內地奸民教唆引誘,行商通事不加管束稽查所致。查夷人遠處海外,本與中國語言不同,向之來廣貿販,惟藉諳曉夷語之行商通事為之交易,近如夷商洪任輝於內地土音官話,無不通曉,甚而漢文字義,亦能明晰;此外夷商中如洪任輝之通曉語文言義者,亦尚有數人,設非漢奸潛滋教誘,何能熟悉?”(22) 結果,劉亞扁因教授夷人讀書並代作控辭,被目為漢奸杖斃。廣州商館大班波朗 (Henry Browne) 曾向兩廣總督長麟請求允許廣東人教英國人學習中文:“英吉利國人愛學中國話,若許廣東人教我們買賣人會說話,就能夠通中國法律了。”(23) 長麟曾陪伴馬戛爾尼使團,素以通夷務著稱。他對布朗的其它請求予以允准,唯獨對允許中國民人教英國人學習中文一條予以拒絕:“查夷人來廣貿易,除設通事買辦外,原不許多僱內地民人,聽其指使服役,久經奏明在案。現今通事買辦,即係內地民人,盡可學話,不必另僱內地民人教話,致與定例有違。”(24) 當時在廣州的外國人,像衛三畏、威廉 • C • 亨特等,都談及清政府嚴厲禁止外人學習中文的情形。(25) 清政府限制外人學習中國語言的禁令,直至1844年中美〈望廈條約〉簽訂才被迫解除。(26)

當然,英國東印度公司長期缺乏中文翻譯人才,也與中文本身難以掌握有關。從16世紀中葉始,許多西方人為學術研究、貿易以及傳教的需要,開始嘗試學習中文。但隨着對漢字瞭解的加深,不少西人抱怨學習中文的困難。(27) 德國著名學者萊布尼茲就曾認為,學習漢語是一種將“耗盡學習者全部青春年華”的枯燥的學習,“哪個民族肯如此艱難地潛心學習這種文字呢?”(28) 第一位來華新教傳教士馬禮遜 (Robert Morrison, 1782-1834) 在學過一段時間的中文後亦指出:“與天下任何其他語言相比,即使有最好的幫助,中文仍可稱為一種很難掌握的語言。”(29) 既然“中文是一種極其艱深的語言,在全無工具書幫助的情況下,學習不易;且又觸犯法律,危險性大”(30),那麼,“極少有外國人願意花費哪怕一小時時間來學習中文”(31) 的局面出現,就是很自然的了。這也使我們明白了廣東英語何以存在如此長久之原因。

但是,脫胎於澳門葡語的廣東英語是一種“沒有句法,也沒有邏輯聯繫的語言” (32),它在發音上與純正的英語之間的偏差,“對不熟悉這種情況的外國人來說,幾乎是無法聽懂的”(33)。而清政府指定負責與商館貿易的行商和通事掌握的就是這種外語。很顯然,此類翻譯的準確性是極不利於雙方溝通的。在馬戛爾尼使團副使喬治‧倫納德‧斯當東 (George Leonard Staunton, 1737-1801)看來,更為嚴重的是:

中國行商們,在和他們本身利益不相矛盾的時候,對待外商的態度雖然還是很好的,但他們絕對不敢挺身而出在中國政府面前為外商的不平講一句公道話。[⋯⋯] 有時他們在官吏面前為他們的外國朋友講一兩句好話的時候,也是吞吞吐吐地把大事說成極小,把口氣說得極卑下,以致引起中國官吏對外國商人更大的蔑視、更大的壓迫。(34)

馬士甚至認為:

行商和通事不僅對英語最基本的文字是一知半解,而且他們的利益與公司是不一致的,而他們過於膽小,不能希望他們敢於把對官吏不悅耳的辭句翻譯得正確。(35)

有鑒於此,大約從1730年代起,英國東印度公司便陸續派商館職員學習中文。廣州商館的漢語教學就此開始。當然,英國東印度公司採取這一舉措,是為了更大獲取對華貿易利益。因為隨着廣州商館的設立,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開始進入正常化時期,貿易額不斷增長,到18世紀中期,英國在對華貿易方面已經超過了其他歐洲海上列強。(36)

英屬廣州商館之漢語教學

英屬廣州商館漢語教學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8世紀30年代到1810年代,為商館僱用華人教師教授漢語階段;第二個階段從1810年代至1830年代,為商館開設中文班、英國人自行教學漢語階段,而商館僱用的英國中文教員,就是第一位來華基督教新教傳教士馬禮遜。

一、第一階段的漢語教學

英屬廣州商館第一階段的漢語教學始於1730年代。現能確知第一位被派往中國學習中文的英國人是詹姆斯‧弗林特 (James Flint, 1720-,中文名洪任輝)。1736年,年僅十六的洪任輝乘坐大班里格 (Captain Rigby) 的“諾曼頓號”(Normanton)商船抵達廣州,開始學習漢語。由於史料的缺乏,教授洪任輝學習中文的華人教師的名字沒有流傳下來,但據說是一位中國老人。(37) 洪任輝學習非常勤奮,三年後取得一些進步,但這時他的監護人里格比葬身海難。洪任輝遂向商館大班請求資助,以繼續學習漢語,並表示願意成為其僱員。(38)公司董事會也聽說了他的情況,熱情向廣州商館推薦。商館接受了公司董事會的建議,同意洪任輝為商館僱員,向其提供每月一百五十両白銀的資助。總之,又經過四年學習,洪任輝的中文能力有很大提高。1742年11月,英國海軍司令安遜 (George Anson) 率“百夫長號”(Centurion) 抵廣州,這是有記載可考的到達中國海面的第一艘外國兵船。(39) 安遜與中國官方的所有交涉,均由洪任輝擔任翻譯。(40) 1744年,廣州商館大班與粵海關總督會晤的口頭翻譯,亦由洪任輝擔任。鑒於洪任輝的中文能力,1746年,公司董事會決定正式聘任洪任輝為全體大班的通事,規定每船須付他津貼九十両白銀。洪任輝成為公司唯一一位通曉漢語的僱員,在隨後公司對華貿易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董事部鑒於培養洪任輝給公司事業帶來的巨大利好,1753年,董事會又選派了兩個青年貝文 (Thomas Bevan) 和巴頓 (Barton) 到廣州學習中文,以備擔任大班的翻譯。洪任輝為他們聘請了一位中文老師,但此事被南海縣令察覺,他勸那位中文教師在他未受到更大的注意之前,應立即辭職。這位教師雖未辭職,但祇是間歇地來教他們。(41) 鑒於此,洪任輝等請求調派貝文去巴達維亞:“由於此地中國人的猜忌,我們不得不派他前往。他學習中國語文,甚有進步,品行亦佳,我們深信他對公司的事業將有很大的貢獻。”(42)貝文的確未負董事部所望,中文能力達到很高水準,曾被公司派往寧波等地處理商務,擔任廣州商館翻譯達二十餘年。(43)

如果情勢就這樣持續下去,那麼英屬廣州商館斷不會再遭遇中文翻譯短缺問題。然而,如前揭可知,1759年“洪任輝事件”的爆發,使這一切發生了根本改變。“洪任輝事件”爆發前,儘管清政府有禁止華人教授外人學習中文之規定,但顯然執行得並不嚴格,這從洪任輝、貝文等都是僱用華人擔任中文教師可以說明。然而,當乾隆帝閱罷直隸總督轉呈的洪任輝用中文書寫的控訴狀後,不禁大為震怒。引起乾隆帝震怒的不僅僅是呈文方式,還有洪任輝流利的漢語能力。乾隆帝斷定夷人通曉漢語,必因華人教授所致,乃下旨將四川商人劉亞匾“杖斃”,判洪任輝在澳門三年圈禁,期滿後驅逐回國,不准在中國自行逗留。(44) 自此,清廷更加嚴禁國人教外人學習中文,違者處以死刑。由於聘不到中文教師,商館培訓中文翻譯人材的效果可想而知。由於貝文在1780年底離開廣州回國,公司也沒有及時另派他人來華學習中文,結果廣州商館再次遭遇缺乏中文翻譯人材,時間近二十年之久。在這期間,遇有交涉,祇好請法國傳教士為其翻譯。(45) 可能正是因為認識到僱用華人擔任教師的重要性,由英國東印度公司全額資助的馬戛爾尼使團抵華後,馬戛爾尼向兩廣總督提出的要求之一,就是“准許一名中國人向英商教授中國語言”(46)。祇是無人理睬他的這一要求。

直到1793年,廣州商館終於找到一個中國人“表示願意擔任中文教師,他本人可以為此事遷到澳門”(47)。即使在澳門,為安全起見,這位中文教師也不願住在公司的房子裡,而是在遠離市區的偏僻地方找了一個住處,要求學生到他的住處學習,並且學生不能超過三人。最終,商館特選委員會挑選出三人,隨這位華人學習中文,他們是特拉弗斯 (Benjamin Travers)、派特爾 (Thomas Charles Pattle) 和剌佛 (John William Roberts)。但是,這三人的中文能力均不敷作翻譯。這有兩方面原因:第一,他們祇是在貿易“間歇期”學習中文,一旦到貿易季節,他們要去廣州處理商務;第二,三人先後都進入特選委員會,無暇從事翻譯。1801年初,小斯當東 (George Thomas Staunton, 1781-1859)(48) 抵達廣州後,商館的翻譯幾乎全由其一人承擔,原因即在於此。然而小斯當東祇會官話而不懂廣東方言,尤其遇其休假,商館又祇好臨時請天主教傳教士柔瑞國 (Padre Rodriguez) (49) 幫忙翻譯。

為避免此類情況,1806年1月,公司董事會將英國皇家學會會長班克斯 (Joseph Banks,1743-1820) 推薦的曼寧 (Thomas Manning,1772-1840)派往廣州商館,學習中文,以期填補商館在翻譯人材上的空缺。曼寧畢業於劍橋大學,1800-1803年在巴黎跟隨蒙圖奇 (Antonio Montucci,1762-1829) 學習中文,回倫敦後又在一位中國人的幫助下學習漢語 (50),被認為是當時歐洲第一流的中文學者 (51)。但是曼寧志不在此,他屬意的是擔當宮廷天文學家和物理學家。(52) 在他抵達三個月後,商館特選委員會給出的結論是,他“對公務裨益不大”(53)。曼寧不敷倚重,商館祇好考慮另聘他人,時任商館大班剌佛決定聘請正在廣州的英國新教傳教士馬禮遜為中文翻譯,並開設中文班,教商館職員學習中文。英屬廣州商館的漢語教學從此進入第二階段。

二、第二階段的漢語教學

與第一階段的漢語教學是僱用華人擔任教師不同,第二階段的漢語教學以開設中文班的形式,僱用英國人擔任中文教師,這位英國人就是來華新教傳教士馬禮遜。馬禮遜於1807年9月抵達廣州,作為倫敦傳教會派往中國的首位傳教士,其特定的目標是掌握中國語言文字、編纂一部中文字典和將《聖經》譯成中文。(54) 抵華不久,剌佛就通過斯當東的介紹結識馬禮遜,對其身份及來華使命已有所瞭解。(55) 後來又從商館醫生皮爾遜 (Alexander Pearson) 那裡得知馬禮遜編纂英漢、漢英字典的計劃,剌佛很可能藉此瞭解到馬禮遜的中文能力。但是,最終促使剌佛決定僱用馬禮遜為商館中文翻譯,與一次國際事件的突然爆發有密切關係。1808年英法之間爆發第二次戰爭,早已對澳門懷有覬覦之心的英國,為防止法國可能趁機攫取澳門,英國從印度調海軍少將度路利 (William O’Brien Drury) 率戰艦九艘、海軍三百人,於八月初二日不顧葡人反對,強行登陸,佔領澳門東望洋、娘媽閣、伽思蘭炮臺。(56)英國此舉不僅引起澳葡當局反對,兩廣總督吳熊光以“澳門非葡萄牙所有,乃我大清土地,法焉敢侵?”飭令英人撤出。中英葡三方圍繞此事展開談判。此時小斯當東正在英國休假,又不能聘中國人為翻譯,因為“依靠中國人從事翻譯等工作”,“他們的忠實性是可疑的”,而且“他們膽子也太小了,不敢準確地譯出官員們不想聽的話來”(57)。這樣,商館再次遭遇缺乏合適的中文翻譯的局面。幸賴曼寧出面,才使這一困境得以解決。這次事件的教訓,使剌佛進一步認識到擁有中文翻譯的重要性。但事後不久曼寧即前往東京灣。在這種情況下,剌佛決定僱用馬禮遜為商館中文翻譯 (translator),以填補因小斯當東臨時離職所造成的中文翻譯空缺。他在給公司董事會的報告中稱:

委員會深入考慮,由曾經介紹給我們的馬禮遜接充。這位先生是兩年前 [1807年9月7日] 乘美國船 (從紐約到來的“三叉戟號”)到來的,就我們所知是擔任宗教任務,而且早已具有一些漢文知識,由於極大的專心與勤勉,我們相信他現在對漢語文法與辭彙已有相當的進步。(58)

素來對傳教士持敵視態度的公司董事會,礙於馬禮遜的傳教士身份,僅同意聘其為商館臨時翻譯,一旦小斯當東返抵廣州復職,商館應立即解除馬禮遜臨時翻譯的職務。而剌佛的考慮與公司董事會不同,他想在商館給馬禮遜一個長期、穩定的位置,目的是想讓他教授商館年輕書記學習中文。(59) 1809年2月,馬禮遜正式被商館僱用後,剌佛即敦請其在商館開設中文班,教商館職員學習中文。馬禮遜想到藉此亦可促進自己提高中文能力,便同意了剌佛這一請求。

1810年3月貿易季結束,商館人員按例撤往澳門,中文班開始上課。馬禮遜在中國的漢語教學活動,即肇始於此。(60) 第一班學員共五位:三名商館書記 (writer),即圖恩 (Francis Toone)、部樓頓 (William Plowden) 和博贊基特 (William Bosanquet);另外兩位,一位是英國私商比爾(Thomas Beale),他懸掛普魯士國旗在中國經商,已經二十多年;一位是荷蘭小夥子,剛被從海盜手中營救出來,已認剌佛為監護人,翌年冬季即隨剌佛一起離開中國。(61) 此外,商館醫生皮爾遜經常跟班學習,查理斯‧米利特 (Charles Millet) 在部樓頓因病離開後,於1811年春參加中文班學習。

雖然商館和公司董事會都支持中文班,馬禮遜也頗為盡心,但最初幾年成效甚微。這主要在於夏季時公司職員在澳門,炎熱氣候不利於學習;冬季時在廣州,但公司商務佔用職員絕大多數時間和精力。認識到這些情況後,馬禮遜在1813年末向商館建議:應選拔兩名學生專職學習中文,免除他們分攤商館的其他業務。同時僱傭穩定的當地教師,食宿在商館內,這樣既可避免他們可能遭遇來自官方的危險,也可專心於教務。(62) 馬禮遜的這個建議得到特選委員會同意,決定選專人學習中文,董事會還同意給每個學習中文者每年一百英鎊獎勵金,並承諾如果書記員的中文能力提高到可以擔任翻譯職位,除通常的薪水外,每年發給三百英鎊獎勵金,若高級職員擔任翻譯則加五百鎊。這一政策極大激勵了商館書記員學習中文的積極性,1812年和1813年抵達廣州的三位初級書記員班納曼(James Bannerman)、馬治平 (Charles Marjoribanks) 和德庇時 (John Francis Davis),還有1814年抵達的丹尼爾(James F.N.  Daniel)  都成為專職中文學生。(63) 1817年,德庇時、班納曼及圖恩被認為有資格獲取獎勵金。(64)從1817年開始,每年都有學生獲取獎學金,這足以顯示了商館職員學習中文熱情的提高。

同時,商館職員中文學習的環境也有了很大改善。1817年2月10日,香山縣丞率數十名差役闖入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印刷所,逮捕華人印工僕役並沒收印刷樣張、活字與衣物,引起中英嚴重交涉。斯當東代表英方極力爭取,最終迫使中方承認英國人有自行教學中文的權力,實際上等於為商館中文班的開設爭得合法保障。從此時到1830年代,中文班幾乎沒有遇到甚麼麻煩。1826年馬禮遜從英國休假回到中國,接下來的五年是商館歷史上中文學習最好的時期,馬禮遜為中文班教學制定了詳細計劃。(65) 1828-1829年,領取獎勵金的人數從五人增加至六人,中文班人數也達到最高峰。

從1810年夏季中文班開設,到1831年底因廣州局勢不穩,中文班教學已不能正常進行,廣州商館漢語教學持續達二十餘年。除前揭第一班有兩名外人,後來中文班學員全部是商館職員,前後共計十九名。(66)

英屬廣州商館漢語教學之影響

從18世紀30年代英國東印度公司陸續派公司職員學習中文,到1834年公司壟斷權被取消,廣州商館解散,廣州商館漢語教學持續近一個世紀之久,其影響是深遠的。

第一,為廣州商館培養了一批中文翻譯人材。廣州商館進行漢語教學的初衷,就是為商館培養中文翻譯人材。就此而言,廣州商館漢語教學實現了這一目的。由前揭可知,公司最早選派來華學習漢語的洪任輝,成為廣州商館第一位漢語翻譯。他服務商館的十幾年間,使廣州商館暫時結束了僱用外人為中文翻譯的歷史。他還親自率公司商船到南京、寧波等地進行貿易,對公司商務襄助極大。繼其之後的貝文,亦曾擔任商館中文翻譯二十餘年。當然,培養中文人材最多的是馬禮遜在商館開設的中文班。在中文班學員中,被認為中文能力較強的有八人,即德庇時(John Francis Davis)、丹尼爾 (J.F.N.Danieel)、史密斯 (T.C.Smith)、傑克遜 (John Jackson)、英格利斯 (R.H.Inglis)、胡夏米 (H.H.Lindsay)、克拉克(H.M.Clarke) 和莫里斯 (F.J.Morris)(67) ,他們均曾在翻譯方面襄助過公司。

不僅如此,中文班學生在中英外交方面也發揮過重要作用。1816年阿美士德 (William Pitt Amherst, 1773-1857) 使團來華時,馬禮遜及其中文班學生擔任了重要的翻譯任務:馬禮遜被聘為使節團官方中文翻譯,圖恩和德庇時被聘作為助理翻譯,皮爾遜除擔任使節團醫生外,還有另外一個身份,即使節團的中文翻譯。在他們一行進京時,班納曼則承擔了商館官方翻譯一職。(68)史密斯“中國文學成就”也很高,被馬禮遜視為“最可靠的和最有價值的一種”。至於傑克遜、胡夏米、克拉克,特選委員會1830年的報告中指出,“他們能流利地講中文及準確地翻譯”。克拉克專門學習廣東方言,馬禮遜認為他已在“方言學習上獲取相當大進步”,被認為是馬禮遜最有希望的接班人。(69) 特選委員會對胡夏米也有很高的評價,認為如果需要,胡夏米完全勝任翻譯員一職。1832年2月至9月間,胡夏米率領東印度公司商船“阿美士德號”(Amherst) 沿海岸北上,歷經廈門、福州、寧波、上海、威海衛等地,以流利的中文和沿途官員交談,獲取了大量情報。(70)

當然,他們當中最傑出者是德庇時,他是中文班上學習時間最久、也是在漢學研究最有成就的學生。德庇時自1814年起在商館中文班跟馬禮遜學習中文,不久即顯示出其在語言方面的卓越能力。1814年12月,他已能翻譯官方文件;1815年1月,他將李漁的《三與樓》(San-Yu-Low, or the Three Dedicated Chambers) 譯為英文,1815年2月在英國東印度公司澳門印刷所出版。可能正因如此,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進京時,德庇時作為馬禮遜助手同行。1824-1826年,馬禮遜回國休假期間,德庇時代替馬禮遜擔任商館翻譯員。

第二,為廣州商館培養了一批高級管理人員。由前揭可知,1793年被特選委員會選出學習中文的特拉弗斯、派特爾和剌佛三人,後來都晉陞為特選委員會成員,剌佛還在1807年1月至1810年12月初擔任商館大班。(71) 中文班學生中,像圖恩、部樓頓、米利特、馬治平、班納曼、丹尼爾、德庇時、史密斯、傑克遜等,都陸續得到陞遷,有的從書記陞至大班,從大班進入特選委員會。蘇珊 • 斯蒂夫勒 (Susan Reed Stifler) 明確指出,他們的陞遷“毫無例外與他們參加過中文班學習有關” (72)。當然,在這方面,最著名的仍是德庇時。藉其中文造詣,德庇時在1832年被委任為廣州商館大班。1834年廣州商館撤銷後,英王委任律勞卑勳爵 (William John Lord Napier,1786-1834) 為首任駐華商務監督,德庇時被任命為部樓頓之後的第三監督。因部樓頓在任命到達之前已離開中國,德庇時得以陞任第二監督。(73)旋即律勞卑因病去世,駐華商務監督一職便由德庇時接任。1844年2月,德庇時更被委任為香港第二任總督。

第三,馬禮遜在廣州商館開始的中文班教學,實為英國人最早的漢語教學活動,為19世紀英國漢語教學與研究的制度化奠定了資料基礎。馬禮遜為給後來傳教士學習中文提供參考工具,不遺餘力地從事編纂出版漢語語言學著作,像《華英字典》、《通用漢言之法》、《中國大觀》、《廣東省土話字彙》、《英國文語凡例傳》等,其宗旨都是為外國人學習中文提供幫助。斯當東曾高度評價馬禮遜的《通用漢言之法》,認為該書“無論是在設計還是編寫,對學習漢語的人來說都將是最有價值的資源。從此學習漢語的人再也無需在傅爾蒙 (Etienne Fourmont)、巴耶爾 (Theophilus Siegfried Bayer) 以及其他人冗長艱深的著作中跋涉了,畢竟這些書錯誤百出,而且有很大的缺陷。”(74)米憐對《中國大觀》一書極為讚賞,認為該書“對學習漢語的外國人提供了極為重要的幫助”,並提出建議:“這部著作如果以後再版,除了修改印刷錯誤,還應該加上漢字的讀音,以方便歐洲讀者閱讀” (75)。美國第一位來華醫學傳教士伯駕 (Peter Parker, 1804-1888) 甚至認為:“馬禮遜編纂了字典和語法書,希圖學習這門奇怪語言的人,便無需借助其他輔助工具。”(76)

另外,馬禮遜還耗資兩千餘英鎊私下購買關於中國語文、宗教、哲學、醫藥、法律以及歷史等內容的中文書籍一萬冊,藉回國休假之機帶回英國。這批中文書籍成為馬禮遜創設的倫敦“語言傳習所”(Language Institution) 學生學習中文的重要參考。1837年,斯當東以設置中文教授席位為條件,將這批圖書捐給倫敦大學學院 (University College of London, 倫敦大學前身),校方聘請的第一位講座教授,就是馬禮遜的學生吉德 (Samuel Kidd, 1799-1843)。倫敦大學學院此舉標誌着英國漢學制度化的開始。繼其之後,牛津大學在1875年設置中文講座教授,首任中文教授就是享有國際聲譽的漢學家理雅各(James Legge, 1814-1897)。英國漢語教學與研究逐步走向制度化。

第四,廣州商館之漢語教學,對19世紀英國漢學發展起到極大的推進作用,廣州商館“甚至也可說是英國最早的漢學機構”(77)。在漢學研究方面成就最高者是德庇時,他被視為“領事館漢學家的先驅”(78)。德庇時的漢學研究分為兩部分 ——

一是譯作。他翻譯過許多中國古典小說、戲劇、詩歌、道德箴言以及諺語等。德庇時翻譯的中國古典小說有《三與樓》和《好逑傳》等,影響最大者當屬《好逑傳》。《好逑傳》最早由英國東印度公司職員威爾金森 (James Wilkinson) 譯成英文,由帕西 (Thomas Percy) 編輯並加上大量註釋後,1761年在倫敦出版,此為西方出版最早的英譯本。時隔近六十八年後,德庇時在帕西譯本的基礎上,重新將《好逑傳》譯為英文,名為“The Fortunate Union”。德庇時將《好逑傳》譯為The Fortunate Union雖“較能差強人意” (79),然而重要的是,德庇時譯本在正文外添加了附錄、註釋和索引,這極有助於西方對中國人生活情形的理解。特別是附錄中有關東方翻譯基金“計劃翻譯和出版的著作目錄,已經出版的作品目錄等等,為研究當時翻譯和出版中國小說的情況提供了珍貴的書面材料”(80)。

在中國古代戲劇方面,德庇時翻譯了元代劇作家馬致遠的《漢宮秋》(The Sorrow of Han),作為《好逑傳》的附錄出版。詩歌翻譯方面,《好逑傳》中有大量詩詞歌賦,帕西譯本刪略不譯,德庇時則作了比較準確的翻譯,其中有的就被收入他的《漢文詩解》(Poesis Sinensis Commentarii;on the Poetry of the Chinese) 中。該書也是英國早期漢學家所寫的第一部論述中國古詩的專著。它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從語音、語調、節奏、韻律及對仗的規則等方面,談中國古詩的寫法;第二部分為中西詩歌比較。該書出版後深受讀者歡迎,曾多次再版。《賢文書》(Hien Wun Shoo‚Chinese Moral Maxims) 是一本中英文對照的道德箴言及諺語詞典,所收格言諺語,或取自中國古代典籍,或來自歷代文學作品、民間流傳。《賢文書》排版方式亦極為獨特,“中文格言以豎排方式印在頁面中間,頂上是整句話的英文翻譯,右邊以英文逐字譯出相應的漢字,左邊為每個漢字的羅馬註音”(81)。此外,德庇時還譯有《鳥聲喧》(An Heir in His Old Age)、《中國小說選》(Chinese Novels) 等。

二是有關中國的著作。德庇時一生撰寫過許多關於中國的著作,其中《中華帝國及其居民概論》(The Chinese: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Empire of China and Its Inhabitants) 被認為是德庇時的代表作。該書首版於1836年,以後多次再版。該書分上下兩冊,包括引言一篇和正文三十一章,首先概述了中國與歐洲的早期交往史,重點論述英國與中國的交往歷史,接着依次介紹了中國的地理、歷史、政治、法律、品德行為、風俗習慣。城市篇記北京、南京和廣州;宗教篇介紹了儒教、佛教、道教;接下來是語言與文學、藝術與發明、科學、自然歷史與出產、農業與統計;最後是商業。該書還附有大量插圖,涉及中國社會文化的許多內容。另外,他還著有《辭彙表,包含限於廣東和澳門以及此兩地貿易的中文詞語和短語,兼按字母順序排列的政府、十三行等等的全部官員的頭銜和稱呼,並欲成為以母語通信和交談之裨助》、《中國概況:從北京到南京和廣州的中國內地之行隨想以及對目前戰局的觀察》、《交戰時期及媾和以來的中國》、《中國雜錄:散文和筆記集》等。德庇時的漢學著作對英國人的中國觀曾產生過巨大影響,即使對德庇時中文水準頗有微辭的辜鴻銘,也不得不承認德庇時的著作在英國人中的影響力:“直到今天,仍能發現絕大多數英國人對於中國的知識,是受到他關於中國著作的影響。”(82)

除德庇時外,胡夏米、曼寧、鮑爾等也對英國漢學研究產生過一定影響。胡夏米在1832年2月至9月間,指揮“ 阿美士德號”貨船沿海岸北上,歷經廈門、福州、舟山、寧波、上海、威海衛等地,遠達朝鮮、日本,沿途搜集許多情報。他著有《1839年3月查禁鴉片以來中國諸事件評述》、《“阿美士德號”貨船來華記》、《與巴麥尊勳爵討論中英關係》、《對華戰爭是正義的嗎?》等。因為這些均是胡夏米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寫成,可信度很高,所以對研究這一時期的中英關係史、中國近代史等都極具意義。曼寧是第一個到過拉薩並與達賴喇嘛會晤的英國人。1811年末,曼寧到達拉薩,在那裡住了好幾個月,其間拜見達賴喇嘛。他留下一部西藏之行的日記,在他生前沒有刊佈,直到1876年才由英國皇家地理學會秘書馬克姆 (Clements R.Markham) 整理出版。(83) 此書對英國人認識、瞭解西藏是難得的資料。曼寧在華期間也搜集到一批中文書籍,它們後來則成為皇家亞洲學會的重要財產。(84) 鮑爾是商館茶葉檢查員,曾隨中文班學習中文。他根據自己的親身觀察,著成《中國茶樹栽培及製茶說明》。(85) 該書增加了英國人有關茶的知識,對英國在印度發展種茶業起到一定借鑒作用。

1834年,廣州商館隨着英國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專權取消退出了歷史舞臺,漢語教學亦隨之停止,但商館持續一個世紀之久的漢語教學,其影響卻持久存在。19世紀英國漢學研究逐漸擺脫了在歐洲漢學研究中的落後局面(86),應該說與藉商館漢語教學而肇始的英國漢學制度化是分不開的。

【註】

(1) [清] 黃佛頤:《廣州城坊誌》,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4年,頁616。

(2) [英] 詹姆士‧奧朗奇編著、何高濟譯《中國通商圖——17-19世紀西方人眼中的中國》,北京: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08年),頁10。關於英屬廣州商館設立的時間,有1685年、1699年、1715年等不同說法,但目前學界多傾向於1715年說。

(3) 轉引自文流芳〈公司詞義考:解讀語詞的制度資訊〉,載《月旦民商法雜誌》創刊號 (2003年),頁215。文氏註明引自[美]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四、五卷,頁86。但經筆者查對,並未發現這句引文。此祇好暫時存疑。

(4)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一、第二卷,頁10。據魏思齊 (Zbigniew Wesolowski SVD) 提供的消息,這封信今天還保存在美國明尼蘇達大學 (the James Ford Bell Library of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見氏著〈不列顛 (英國) 漢學研究的概況〉(An Overview of Chinese Studies in the Uk),載臺灣《漢學研究通訊》第27卷第2期(總106期,2008年4月)。

(5)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46.

(6) Knud Lundbaek, T. S. Bayer (1694-1738), Pioneer Sinologist, London: Curzon Press, 1986, p. 52.

(7) D. Lach, Asia in the Making of Europe, Vol. 1, “The Century of Discover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5, p. 523.

(8) David E. Mungello, Curious Land: Jesuit Accommodation and the Origins of Sinology,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ii Press, 1985, p. 184. 中譯文引自張國剛等著《明清傳教士與歐洲漢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頁315。

(9) 熊文華:《英國漢學史》,北京:學苑出版社,2007年,頁2。

(10) 關於沈福宗歐洲之行,請參拙著〈沈福宗的歐洲之行及其影響〉,載《文化雜誌》中文版第75期 (2010年夏季刊)。

(11) 轉引自熊文華《英國漢學史》,頁19。

(12) 莫東寅:《漢學發達史》,鄭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頁53。

(13) 熊文華:《英國漢學史》,頁20。

(14) 實際上,此時英國有一個通曉中文且做過東印度公司漢語翻譯的人,叫洪任輝 (James Flint),但清政府不准其再來中國,最後祇好派喬治‧倫納德‧斯當東 (George Leonard Staunton) 到意大利教廷傳信部傳教士馬國賢 (Matteo Ripa, 1692-1745) 創辦的那不勒斯中國學院 (De Propaganda Fida) 僱來兩名中國教士周保羅 (Paolo Cho) 及李雅各 (Jacobus Li) 做翻譯。詳參 J. L. Cranmer-Byng, ed., An Embassy to China; Being the Journal Kept by Lord Macarteny during his Embassy to the Emperor Ch’ien-lung, 1793-1794, in Patrick Tucked., Britain and the China Trade, 1635-1842,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Vol. 8, p. 320.

(15) [清] 印光任、張汝霖著、趙春晨點校《澳門記略》,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頁83。

(16)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二卷,頁65、66。

(17) 英人蘇珊 • 斯蒂夫勒 (Susan Reed Stifler) 稱其為“蹩腳英語”(broken English),見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48.

(18) [美] 亨特著、馮鐵樹譯《廣州番鬼錄》,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45。

(19)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二卷,頁65-66。

(20) H.F.Macnair, Modern Chinese History: Selected Readings, Shanghai: Commercial Press, 1923, pp. 42-43.

(21) 1757年乾隆帝頒旨限令廣州一口對外通商,引起外商強烈不滿。東印度公司派遣翻譯洪任輝乘船至天津上訴,一面控告粵海關勒索,另一方面要求開放寧波為商埠。但遭清廷拒絕,代寫呈文的劉亞匾被“杖斃”,洪任輝圈禁澳門三年。關於“洪任輝事件”,原始資料見〈乾隆二十四年英吉利通商案〉,載《史料旬刊》第3、4、5、6、9期相關頁碼。另可參考林健〈洪任輝案 —— 兼論乾隆時期的對外貿易政策〉,《清史研究集》第6輯,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81年,頁265-279;朱雍:《不願打開的大門——18世紀的外交與中國命運》,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頁64-76;郭廷以:《近代中國史綱》,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上冊,頁24-29;[美] 徐中約著、計秋楓等譯《中國近代史》,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02年,上冊,第七章〈廣州貿易體系〉。

(22) 郭廷以:《近代中國史》,上海:商務印書館,1947年,頁381。

(23) (24) 梁嘉彬:《廣東十三行考》,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頁157。

(25)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4, pp. 429-430; [美] 亨特:《廣州番鬼錄》,頁44。

(26) 中美《望廈條約》第十八款規定:“准合眾國官民延請中國各方士民人等教習各方語音,並幫辦文墨事件,不論所延請者係何等樣人,中國地方官民等均不得稍有阻撓、陷害等情;並准其採買中國各項書籍。”見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彙編》,北京:三聯書店,1957年,第1冊,頁54。

(27) 關於西人對學習中文之難的評論,西班牙奧斯定會士拉達 (Martinus de Rada) 的相關評論請參 [英] C. R. 博克舍編著、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頁210;西班牙人門多薩的評論請參[西班牙]門多薩著、何高濟譯《中華大帝國史》,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111-112;來華耶穌會士羅明堅 (Michel Ruggieri) 和利瑪竇 (Matteo Ricci) 的評論,請分別詳參羅漁譯《利瑪竇書信集(下)》,臺灣:光啟出版社、輔仁大學出版社,1986年,頁431;[意]利瑪竇、[比]金尼閣著,何高濟等譯,何兆武校《利瑪竇中國劄記》,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頁28、29。

(28) [法] 艾田朴著、耿昇譯《中國文化西傳歐洲史》,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頁410。

(29) Robert Morrison, A Parting Memorial: Consisting of Miscellaneous Discourses, London: printed for W.Simpkin and R. Marshall, 1826, p. 110.

(30) 梁家麟:《福臨中華 —— 中國近代教會史十講》,香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1988年,頁37。

(31) (33) The Chinese Repository, Vol. 4, p. 429; p. 432.

(32) [美] 亨特著、馮鐵樹譯《廣州番鬼錄》,頁44。

(34) [英] 斯當東著、葉篤義譯《英使謁見乾隆紀實》,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7年,頁513-514。

(35)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三卷,頁30。

(36) [美] 范發迪著、袁劍譯《清代在華的英國博物學家:科學、帝國與文化遭遇》,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頁7。

(37) 這位老師不僅教過洪任輝,而且還可能教過貝文和巴頓學習中文。見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四、五卷,頁443。

(38)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48.

(39) [美] 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第一卷,頁110。

(40) George Anson, Richard Walter Compiled, A Voyage Round the World in the Year 1740-1744. Edinburgh: Printed by Campell Denovan, Vol. 2, 1748, p. 244.

(41) (42)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四、五卷,頁443;頁442-443。

(43)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49.

(44) 《清高宗實錄》卷五九八,乾隆二十四年十月庚辰。

(45) (46) (47)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一、二卷,頁189;頁568;頁528。

(48) 為了與其父喬治‧倫納德‧斯當東 (George Leonard Staunton, 1737-1801) 區分,故稱為小斯當東。

(49) 關於柔瑞國的國籍,有不同說法:馬禮遜記載他為葡萄牙人,[英] 艾莉莎‧馬禮遜編,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翻譯組譯:《馬禮遜回憶錄》(1),鄭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頁136;蘇珊‧斯蒂夫勒(Susan Reed Stifler) 則認為他是西班牙人,見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55.

(50) [英] 克萊門茨‧R. 馬克姆編著、張皓等譯、石碩等校《叩響雪域高原的門扉:喬治·波格爾西藏見聞及湯瑪斯‧曼寧拉薩之行紀實》,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頁137。

(51) (52)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74. p. 57.

(53)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三卷,頁68;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 69 (1938), p. 57.

(54) Eliza Morrison Complied, Memoirs of the Life and Labours of Robert Morrison, D.D, London: Longman, 1839,Vol. 1, pp. 96-97.

(55) 據馬禮遜給倫敦傳教會司庫哈德卡斯特先生的信,是斯當東將他引薦給剌佛,見 [英] 艾莉莎‧馬禮遜編、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翻譯組譯《馬禮遜回憶錄》(1),頁88;但馬士認為馬禮遜與剌佛相識,是經曼寧介紹。見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三卷,頁68。

(56) 《清代外交史料》( 嘉慶朝三) , 北京: 故宮博物院編,1932年,頁11。

(57) (58)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三卷,頁68-69;頁69。

(59) (60)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 69 (1938), p. 62.

(61)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 69 (1938), p. 62, p. 76; [英] 湯森著、王振華譯《馬禮遜:在華傳教士的先驅》,鄭州:大象出版社,2002年,頁63。

(62) (63) (64)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69 (1938), p. 64; p. 65; p. 65.

(65) [英] 艾莉莎‧馬禮遜編、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翻譯組譯《馬禮遜回憶錄》(II),頁215。

(66)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 69 (1938), p. 80. 蘇珊‧斯蒂夫勒統計的這個數字既不包括第一班的兩名外人,也不包括商館醫生皮爾遜(Alexander Pearson) 和茶葉檢查員鮑爾 (Samuel Ball),如果全部都計算在內,參加過中文班的學員歷年合計共有二十三人。

(67) (68) (69)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69 (1938), p. 67; p. 65; p. 67.

(70) 關於此行的詳細情況,請參 Charles Gutzlaff, Journal of Three Voyages along the Coast of China in 1831, 1832,& 1833, with Notices of Siam, Corea, and the Loo-Choo Islands (Second Edition), London: Frederick Westley and A. H. Davis, 1834.

(71) [美] 馬士著、區宗華譯、林樹惠校《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三卷,頁24、126。

(72)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67.

(73) [美] 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第一卷,頁137。

(74) [英] 艾莉莎‧馬禮遜編、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翻譯組譯《馬禮遜回憶錄》(1),頁160。

(75) [英] 米憐著、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翻譯組譯《新教在華傳教前十年回顧》,鄭州:大象出版社,2008年,頁96。

(76) [美] 喬納森‧斯潘塞著、曹德俊等譯《改變中國》,北京:三聯書店,1990年,頁36。

(77) Susan Reed Stifler, “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Vol. 69 (1938), p. 69.

(78) 楊植峰:《帝國的殘影:西洋涉華珍籍收藏》,北京:團結出版社,2009年,頁90。

(79) 范存忠:《中國文化在啟蒙時期的英國》,上海: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1991年,頁147。

(80) 宋麗娟、孫遜:〈好逑傳英譯本版本研究——以帕西譯本和德庇時譯本為中心〉,《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9年第5期。

(81) 楊植峰:《帝國的殘影:西洋涉華珍籍收藏》,頁93。

(82) 辜鴻銘著、黃興濤、宋小慶譯《中國人的精神》,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年,頁134。

(83) Clements R. Markham eds., Narratives of the Mission of Georges Bogle to Tibet and of the Journey of Thomas Manning to Lhasa, London: Asian Educational Services,1876. 此書已由張皓、姚樂野譯成中文《叩響雪域高原的門扉:喬治‧波格爾西藏見聞及湯瑪斯‧曼寧拉薩之行紀實》,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出版。

(84) 魏思齊 (Zbigniew Wesolowski SVD):〈不列顛(英國)漢學研究的概況〉(An Overview of Chinese Studies in the Uk),臺灣《漢學研究通訊》第27卷第2期 (總106期)。

(85) Samuel Ball, An Account of the Cultivation and Manufacture of Tea in China, London: Spottiswoode and Shaw,1848.

(86) 據闕維民統計,從16世紀至1924年西方共出現一百一十三位高產漢學家 (即至少發表或出版了二十篇/部以上的論文/著作者),其中英國為三十七人。而在三十七位英國高產漢學家中,僅有兩位逝世在1850年之前、六位逝世於1925年之後,他們在華期間和漢學研究最佳年齡段在19世紀的佔大多數。闕維民藉此指出:“這一事實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說明,19世紀的英國漢學研究隊伍,已經成為左右西方漢學研究的主導力量之一。”參見闕維民〈劍橋漢學的形成與發展〉,臺灣《漢學研究通訊》第21卷第1期 (2002年)。

* 譚樹林,歷史學博士,南京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 *孔令雲,文學博士,南京資訊工程大學語言文化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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