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视觉艺术联展”六月八日至十二日收件

刊登日期: 07/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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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局主办的二零一八年度“澳门视觉艺术联展”将於六月八日至十二日(星期五至星期二)上午十时至晚上七时在综艺馆进行收件,欢迎本澳艺术家踊跃参加。

文化局今年继续举办这项在澳门视觉艺术界别具代表性的展览,承接以往的“澳门视觉艺术年展”,由本年度起展览名称修订为“澳门视觉艺术联展”,每两年举办一次。“澳门视觉艺术联展”以西方媒材创作为徵选项目,包括绘画、摄影、版画、陶瓷、雕塑、装置、录像及有关之跨媒介创作,透过西方媒材创作结合创新的精神,探讨西方媒材类作品创新及发展的可能性,推动澳门视觉艺术的发展,建立文化艺术交流平台。

参加者必须为澳门居民或在澳门合法居留人士,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加。递交作品须为近两年内完成及从未在本澳公开展出之原作品。数量上限三件/套(包括团体的名义),系列作品上限每套四件。奖项方面,设立“评审大奖”一名,将获主办单位支持筹办个人展览;“优秀作品奖”十名及“入选佳作奖”十名,亦设“青年奖”一名,给予年龄在二十九岁或以下作品具有优秀成绩的参加者。主办单位将邀请澳门及外地艺术家、画评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审工作将於六至七月进行。

章程及报名表格可於文化局大楼接待处(塔石广场)、旧法院大楼(南湾大马路459号)、民政总署画廊(新马路163号)、塔石艺文馆(荷兰园大马路95号)、澳门艺术博物馆(新口岸冼星海大马路)、大炮台回廊(炮兵马路/炮兵巷)索取,或於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如有查询,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九八八四零零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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