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樂團

澳門樂團

出席音樂會須知

1. 觀眾務請提前10分鐘到達表演現場。為免影響演出,主辦單位有權決定遲到者的入場時間及方式
   
2. 演出期間請勿使用手提電話及在座位範圍內走動,並請將傳呼機及鬧錶等響鬧裝置置於靜音狀態。
   
3. 演出場內嚴禁吸煙及飲食,並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及飲料、食物等入場。
   
4. 未經許可不得錄音、錄影或拍照,以免影響演出及其他觀眾利益。
   
5. 觀眾請緊記攜帶當晚演出的門票或入場券進場。一人一票,憑票入場 (六歲或以上兒童亦須購票)。
   
6. 六歲以下兒童禁止入場。
   
7. 主辦單位保留臨時更改原定節目及演出者的權利。
   
8. 鼓掌是對音樂演出者表示讚賞的一種方式,通常會在表演開始前和音樂結束後進行。在同一首作品的樂章之間無需鼓掌,不合時的鼓掌不但會打斷音樂的連貫性,也會影響演出者的情緒。如想知道一首音樂作品何時結束,可參考在音樂會當晚派發的場刊。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