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书画联展》十月十二至十六日收件

刊登日期: 07/09/2017
类别: 展览会

由文化局主办的《澳门书画联展》将於十月十二至十六日(星期四至星期一)上午十时至晚上七时在旧法院大楼(南湾大马路)进行收件,欢迎本澳书画家踊跃参加。

文化局今年继续举办这项对澳门视觉艺术具代表性的展览,为了承接以往举办《全澳书画联展》,由本年度起展览名称修订为《澳门书画联展》,每两年举办一次。《澳门书画联展》以中国书画类的创作为主要徵集品类,主要徵集类别包括:中国绘画、书法、篆刻及实验水墨等,鼓励本地书画家坚持创作,藉此优化本澳中国书画类创作的发展条件。

参加者必须为澳门居民或在澳门合法居留人士,以个人或合作名义参加,递交作品数量上限三件(套)。奖项方面,设立“评审大奖”一名,获得主办单位支持筹办个人展览;“优秀作品奖”十名及“入选佳作奖”十名,亦设“青年奖”一名,给予年龄在二十九岁或以下,作品具有优秀成绩的参加者。主办单位将邀请澳门及外地艺术家、画评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日期稍後公布,而展览预计於十一月下旬举行。

章程及报名表格可於文化局大楼接待处(塔石广场)、视觉艺术发展处(南湾大马路517号南通商业大厦19楼)、民政总署画廊(新马路163号)、塔石艺文馆(荷兰园大马路95号)、牛房仓库(美副将大马路与罅些喇提督马路交界)索取,或到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九八八四零零零。

《澳门书画联展》_章程
《澳门书画联展》_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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