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持续关注莲溪庙地界石

刊登日期: 13/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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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巿民关注莲溪庙附近打缆前地十号前方的地界石被移动一事,文化局一直关注有关情况。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莲溪庙属於被评定的纪念物,其位置及范围由相关法律所规范,而位於打缆前地十号前方的地界石则不属该纪念物的范围内。然而,由於该地界石反映了莲溪庙的历史,具有一定价值,因此,文化局会确保地界石得到妥善的保护。

早在二零一零年,打缆前地十号地段於楼宇兴建期间发现了有关地界石,且当时该地界石已确定被移动,文化局即时向庙方、有关地段之业权人、街坊等多方作出了解,但各方对地界石的确切原始位置意见不一,无法作出确定,故有关地段之业权人与庙方经协商後,将该地界石临时放置於现时位置。

其後,有关地段之业权人亦一直与庙方协商并要求将地界石作再次临时迁移,而文化局除一直关注有关情况外,同时亦持续对地界石的原始位置进行搜证工作,而基於各方现阶段均未有充分的历史资料可以确定该地界石的最原始位置,所以在该地界石不会受到破坏的前提下,文化局尊重相关人士与庙方的协商,将地界石再作临时迁移至合理位置的决定,但文化局亦有向相关人士表明,迁移有关地界石前,需遵守有关程序向相关权限部门作出申请并取得同意後方可实施,而文化局亦会配合迁移作出记录工作,并要求相关人士对地界作迁移时必须做好保护工作,且倘若日後在确定地界石的原始位置时必须配合作出相应的位置复原。

对於日前相关人士拟迁移地界石一事,文化局并未收到正式申请,对此文化局已要求相关人士暂停有关工作,同时,现阶段亦必须将开挖的地面部份作出复原,以确保地界石的安全。另外,文化局将继续搜集历史资料,考证地界石的原初位置,同时,亦会持续关注地界石的情况,积极与相关人士及庙方保持联络,以保护该地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