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推出“2018原创歌曲专辑制作补助计划”
12月18日起接受申请

刊登日期: 17/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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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推出“2018原创歌曲专辑制作补助计划”,每张获选的歌曲专辑可获最高补助金额为15万澳门元及专业评审意见指导,补助名额最多8名获选者。补助计划申请由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 1月31日下午5时正截止,欢迎澳门音乐业界人士申请。

“原创歌曲专辑制作补助计划”旨在培育更多本地音乐创、制作人才,支持原创歌曲专辑制作及宣传工作,鼓励音乐人制作及发表更多优秀作品,为开拓市场作好准备。是次补助计划为推动澳门音乐行业发展,将为获选者举办各类型宣传推广活动,增加获选者演出机会,以集中推广补助成果,加深澳门市民对本地原创音乐的认识。

是次补助计划之申请者须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年满18岁,并必须以个人、与他人组成联合制作人、歌唱组合、乐队或团体名义担任申请计划的专辑制作人或专辑演出者;同时必须符合是次计划“申请规定”章程内所载之相关条款。申请是次补助计划之专辑必须为个人专辑、歌唱组合专辑或乐队专辑,评审团将循申请计划之预算合理性、专辑制作计划之完善程度、作品与专辑形象及市场定位的配合度、曲词创作水平、编曲及制作水平、专辑演出者演唱水平、申请者及其团队之执行能力等评审准则,分初选及复选两阶段甄选出最多8名获选者,补助其获选专辑之歌曲制作、封套设计及实体专辑印制费用。

上述计划之详情、申请规定及表格可於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或澳门文创网(www.macaucci.gov.mo)浏览并下载。申请者可於申请规定所载之指定收件时间内,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文化局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厅(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3996265与锺小姐或罗先生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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