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接受申请

刊登日期: 19/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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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年度“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将於六月十九日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七月七日。

“资助计划”的资助范畴包括文化遗产保护或研究、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影视、设计、动漫、艺术行政、文学、文化研究、艺术教育或其他文化创意产业的学位课程,凡已获外地高等院校录取修读上述范畴的学士/硕士学位课程、且於澳门公立或私立学校就读不少於四年的澳门永久性居民,均可提交申请。成功获得文化局资助的申请者,将按修读之学位及就读地区获发放定额资助。

申请表格及有关详情可於文化局网站(www.icm.gov.mo)下载,或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索取。此外,可透过“各公共部门奖助贷学金及资助服务平台”(www.bolsas.gov.mo)查阅及填报资料,并在完成填报资料後自行列印申请表格。有意申请者请於上述申请期内,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时三十分、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四十五分,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时三十分,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递交申请文件。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三九九六六一四或八三九九六八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