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持續關注蓮溪廟地界石

刊登日期: 13/01/2017
類別: ---

有巿民關注蓮溪廟附近打纜前地十號前方的地界石被移動一事,文化局一直關注有關情況。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蓮溪廟屬於被評定的紀念物,其位置及範圍由相關法律所規範,而位於打纜前地十號前方的地界石則不屬該紀念物的範圍內。然而,由於該地界石反映了蓮溪廟的歷史,具有一定價值,因此,文化局會確保地界石得到妥善的保護。

早在二零一零年,打纜前地十號地段於樓宇興建期間發現了有關地界石,且當時該地界石已確定被移動,文化局即時向廟方、有關地段之業權人、街坊等多方作出了解,但各方對地界石的確切原始位置意見不一,無法作出確定,故有關地段之業權人與廟方經協商後,將該地界石臨時放置於現時位置。

其後,有關地段之業權人亦一直與廟方協商並要求將地界石作再次臨時遷移,而文化局除一直關注有關情況外,同時亦持續對地界石的原始位置進行搜證工作,而基於各方現階段均未有充分的歷史資料可以確定該地界石的最原始位置,所以在該地界石不會受到破壞的前提下,文化局尊重相關人士與廟方的協商,將地界石再作臨時遷移至合理位置的決定,但文化局亦有向相關人士表明,遷移有關地界石前,需遵守有關程序向相關權限部門作出申請並取得同意後方可實施,而文化局亦會配合遷移作出記錄工作,並要求相關人士對地界作遷移時必須做好保護工作,且倘若日後在確定地界石的原始位置時必須配合作出相應的位置復原。

對於日前相關人士擬遷移地界石一事,文化局並未收到正式申請,對此文化局已要求相關人士暫停有關工作,同時,現階段亦必須將開挖的地面部份作出復原,以確保地界石的安全。另外,文化局將繼續搜集歷史資料,考證地界石的原初位置,同時,亦會持續關注地界石的情況,積極與相關人士及廟方保持聯絡,以保護該地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