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推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

刊登日期: 11/0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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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為進一步推動澳門音樂行業發展,首推“二零一四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每張獲補助的歌曲專輯最高補助金額為澳門幣二十萬元。補助計劃於九月二十九日起接受申請,至十一月二十七日截止。

隨著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及借助互聯網無遠弗屆的力量,近年澳門原創音樂越受重視,不同類型的音樂作品嶄露頭角。是次補助計劃旨在為本地音樂創、製作人才提供更多發表機會,積累更多優秀作品,為開拓市場作好準備。補助計劃申請者必須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須以其個人、與他人組成聯合製作人或組成團體之名義擔任計劃的專輯製作人,作為補助計劃最高負責人及專輯之歌曲監製。申請者須具備指定數量、已公開發佈的歌曲製作經驗,或曾擔任專輯製作人。申請是次補助計劃的專輯可以為個人專輯、歌唱組合專輯或樂隊專輯,補助金可用作該專輯的音樂製作、封套設計及宣傳推廣費用。完成之專輯印刷發行量不得少於五百套,並必須於最少一個商業數位音樂平台作商業數位發行。

有意申請者須提交三首“樣本歌曲”、計劃書及相關資料作甄選,由文化局邀請本地及外地相關音樂業界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評選出最多八名獲補助者。詳細申請規定及表格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dpicc/sps/)或澳門文創網(www.macaucci.com)瀏覽並下載。申請者須提交指定申請文件及音樂資料到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南灣大馬路五百六十七號大西洋銀行大廈十二樓A至D座),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九二四零四零與何先生或劉小姐聯絡。